再融资核查失实,国投证券及两保代遭上交所监管警示,此前也曾被监管“点名”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李薇

5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郑扬、陈实出具监管警示决定书,原因是其在上市公司再融资项目中存在核查意见失实、未及时报告关键信息等违规行为。

上交所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国投证券在上交所相关上市公司再融资项目申请过程中,出具了相关项目适用再融资分类审核机制的核查意见。经查明,国投证券最近一年因首发上市业务受到其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3年)(以下简称《审核规则》)规定的“最近一年因同类业务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得适用再融资分类审核机制。国投证券未及时向上交所报告上述情况,出具的核查意见与实际情况不符。

上交所认定,国投证券未审慎关注可能影响审核程序适用的事项,出具的核查意见与实际情况不符,履行保荐职责不到位。郑扬、陈实作为项目保荐代表人,对此负有直接责任。上述行为违反了《审核规则》等有关规定。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审核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郑扬、陈实予以监管警示,并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2024年,国投证券业绩有了明显改善:营业收入107.84亿元,同比增长1.9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30亿元,同比增长30.49%。

作为发债机构,国投证券在债券版年报中强调:“坚守合规底线,完善风控体系,做好风险前置防范”。

然而该公司似乎并没能做到年报中的“坚守合规底线”。

就在日前,深圳证监局公布了一则行政监管措施,指出国投证券员工吴瑜在国投证券从业期间,存在两大违规行为:一是在公募基金销售中向投资者违规承诺收益;二是为客户在公司外部平台参与场外个股期权交易提供个别询价、转发报价信息等服务。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对其采取监管警示措施。

工商信息显示,吴瑜曾任国投证券深圳深盐路证券营业部(简称:深盐路营业部)负责人。在长期亏损后,2024年6月3日,国投证券公告称,为优化营业网点布局,撤销深盐路营业部。同年7月30日,深盐路营业部完成工商注销。

在员工层面之外,国投证券湖南分公司也曾在年内被监管点名。据悉,该机构因违反税收管理规定,被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开福区税务局要求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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